【保卫部】关于清理无人认领废弃电动自行车的公示


各位师生员工:

按照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,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三年的过渡期已于今年10月31日结束。结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,以及保卫部于9月18日—1020日对全校发布关于清理电动自行车的通知,要求车主尽快认领自行处理。目前通知期限已到,

保卫部将对长期存放的废弃、无主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,未认领的电动车将视为废弃、无主车辆,由保卫部统一处理。

现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,11月19日—11月25日。公示期结束后,保卫部于11月底前清理完成。

特此公示。

保卫部

2021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