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卫部】关于实施修订《北京体育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全体师生员工、校外入校人员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交通安全,新修订的《北京体育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(北体字〔2025〕130号)通过2025年第16校长办公会审议,正式实施。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,请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:

一、新增内容

(一)第三十八条:校园机动车违规行为将采用电子设备或人工方式进行记录,记录信息包括时间、地点、违规行为及车牌号等。被记录人可提出申诉,记录部门将进行复核,确属记录错误的应予纠正。

(二)第三十九条:明确违规车辆处罚办法(校园限速30公里/小时)

1.违规记录按自然年累计,次年清零。

2.超速50%及以下:首次口头提醒,第二次约谈并教育,第三次禁止入校一周。

3.超速50%-100%:禁止入校两周。

4.超速100%以上:禁止入校一个月。

5.违停车辆:处理方式同超速50%及以下。(违停车辆对应第十七条“所有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按停车指示停放,不得在禁停指示区域停放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,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。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,应按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停放。)

6.校外车辆年度累计违规3次,禁止入校3个月;累计5次及以上,全年禁止入校。

二、修改内容

(一)第四章第十五条

校内机动车每年须办理机动车出入证(学生不予办理),凭出入证出入校园。

(二)第五章第二十二条

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。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需在规定区域停放(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购买电动自行车),禁止在校园内行驶。

请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外入校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与安全。如有违反,将依据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

本通告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北京体育大学

保卫

2025年9月15日